
金阳县农业农村局 开展高速路涉渔工程渔业资源保护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
来源:金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9-2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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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涉渔工程渔业资源生态补偿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59号)及凉农函〔2022〕19号进一步规范金阳县涉渔工程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工作,强化水生态系统保护的整体性、有效性。金阳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金阳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涉渔工程渔业资源生态补偿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高速路涉渔建设工程有序开展渔业资源保护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
实施渔业生态补偿是企业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发展要求,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金阳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对县域内涉渔工程建设对天然水域水生生物影响,按照“总体规划,均衡补偿”的原则,对金阳河、芦稿林河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025年9月26日,阴雨绵绵,空气清新,这是最适应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的天气。金阳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积极联系涉渔工程建设的金宁南1标项目部,将其筹资的5.5万元鱼苗款,按照生态补偿方案购买了鱼苗,在金阳河仁义田段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的鱼类品种包括短须裂腹鱼、四川裂腹鱼、长丝裂腹鱼2.2445万尾、鲤鱼苗2.2万尾,均属于本地本水系鱼种,共计4.4445万尾,涉及放流资金5.5万元。
同时,金阳县农业农村局重抓宣传,将“十年禁渔”开展5年以来的“水生生物生态保护”工作制作成宣传展板,在活动中向参加单位领导及群众宣传、讲解。
参加此次增殖放流启动仪式的主要单位有: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县审计部门和金宁1标项目部代表、“十年禁渔”渔政协助巡护队伍、钓鱼协会等40多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