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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督查指导

来源:凉山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日期:2024-07-11 15:03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为深入推进全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确保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规范化、正规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凉山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行三人7月2日到7月6日,到冕宁县、喜德县、盐源县和德昌县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及动物检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一是对主要河道雅砻江、安宁河、孙水河、茨达河,官地、二滩水库库区进行了细致巡查;二是实地走访了畜禽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场,就其病死动物处理情况进行了解;三是现场指导当地规范开展无害化处理、消毒灭源等工作。针对督导发现的无害化处理档案资料不规范、处置现场照片不完整、河道和库区属地监管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和委托集中无害化处理推进慢等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积极推行委托集中无害化处理方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8号)要求,全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冕宁、喜德、盐源、德昌四县在前期与专业无害化处理企业对接的基础上,加强沟通汇报有序推动,力争在2024年全面开展病死畜禽委托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使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发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作用,加大协调和宣传力度,特别是增强中小养殖户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执行沿江沿河流域巡查制度,确保在江河、湖泊、水库、城市公共场所和乡村等发现的死亡动物,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处置,避免引起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生态环境事件。加大对违法处理病死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我州不发生区域性的重大动物疫情。
   三是积极推行无纸化出具动物A证工作,在便民的基础上合理设置报检点,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官方兽医的培训考试,提升其业务技能和服务本领。
   四是规范使用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