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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1-25 16:38 【打印本页】 分享到:


2021年凉山州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等文件,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WB〔2021〕1360-1号)中任务内容,切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本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件数2件,现行有效件数共4件。规范性文件均制发解读文件并设置解读关联。

2.完善并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关键政府信息。

3.发布现行规划2件,补发历史规划2件。结合门户网站试点改版,图形化统计数据。发布提案议案办理情况49条。

4.行政许可本年处理决定197项。行政处罚本年处理决定13项。行政强制本年处理决定0项。

5.持续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动态调整权力事项清单并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

6.按时发布2021年财政预算、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目前暂未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取费用。发布招投标采购信息15条。各类招考、职称评定等重要人事信息10条。新建“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

7.结合网站试点建设,为重大建设项目或重要领域工作建立或完善专题专栏。

8.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总数2607条,其中概况类33条,政务动态类224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34条。维护专栏专题13个,其中2021年新开设专栏专题4个。发布解读信息11条,均设置解读关联。政务服务事项24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4项;全年办件量205件,均为法人办件量。局长信箱收留言19条,办结19条,平均办理时间2天,公开答复9条。发起征集调查1期,收到意见0条。

(二)依申请公开

统一使用《凉山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发布于门户网站,提供相关样表、样例下载。

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在州司法局指导下,经全面系统清理,凉山州农业农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件,其中2021年制发2件。已全部集中公开,并均作解读并设置解读关联。并将持续动态更新。

2.发布我局普通政策文件6份,均作解读并设置解读关联。

3.从正规途径收集整理并发布国省农业相关政策法规5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按要求重新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标注更新日期。清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栏目清晰有效。

2.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数据相互引用时,使用网站发布平台的“镜像”功能保证数据同源性。门户网站“政务服务”栏目直接链接到“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确保数据同源性。

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各子栏目的更新时限,制定提醒表并每日检查,确保信息发布时效。

4.作为州政府今年确定的试点网站,我局与州大数据中心共同梳理网站资源,策划网站栏目,完成网站改版升级,切实提升网站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信息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2.进一步落实信息发布三审责任制,局长信箱首日预回复制等具体工作细节。协调局属各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动态更新。

3.目前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严重问题而引发负面舆情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新形式下积累了更多工作经验,但在实际工作的不足还很多,新情况老问题都存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需要继续提高,应加强业务学习;二是各下属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强化制度管理。三是解读回应形式和效果均有待增强。形式上我局解读方式还是以撰写解读文章为主,图解及其他多媒体等形式还是严重不足,有待提高。

2021年根据省州相关要求完成各项整改,并完成多处自查自纠,及时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学习、领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和服务理念;进一步充实、规范、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凉山州农业农村局没有收取过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昌市三岔口西巷48号;联系电话:0834-69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