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5年度州级现代农(林)业园区及关联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
来源:凉山州农业农村局计财科
发布日期:2026-06-30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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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天府粮仓 凉山片区”决策部署,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平台载体和牵引带动作用,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及州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县(市) 2025年度州级现代农(林)业园区及关联项目奖补资金如数万元(详见附件1),一并下达州级现代农(林)业园区及关联项目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请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入“1100313农林水”,支出列入“213 农林水”相关支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各县(市)要将现代农(林)业园区补助资金用于园区补短补缺,主要支持基地建设、设施装备、绿色发展建设、产品加工建设等方面,资金不得用于新建楼堂馆所、大屏展厅、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
二、编制实施方案。各县(市)要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设置的绩效目标要与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相对应,与投入金额相匹配,清晰反映州级现代农(林)业园区及关联项目奖补资金的使用效果,实施方案报县(市)人民政府或县级决策程序确定的机构审批后施行,经批准的实施方案,10日内按照管理部门管理权限报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三、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请按照《凉山州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凉财农〔2024〕63号)规定,加强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要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绩效管理。县(市)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执行中对照本地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作为以后年度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附件:
1.凉财农〔2026〕38号附件1:2025年度州级现代农(林)园区及关联项目奖补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2.凉财农〔2026〕38号附件2:2025年度州级现代农(林)业园区及关联项目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3.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州级现代农(林)业园区及关联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请以此为准.pdf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