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全州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达标养殖场名单的通知
来源:凉山州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饲料兽药科
发布日期:2025-02-27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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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布2024年全州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达标养殖场名单的通知
凉农函〔2025〕23号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四川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川农发〔2021〕147号)、《凉山州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凉农〔2021〕169号)和《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凉山州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的通知》(凉农函〔2024〕139号)等要求,2024 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组织养殖场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为全面评价养殖场减抗效果,在养殖场自评基础上,各县 (市)组成检查验收组,按照《养殖场(户)减抗效果评价打分表》和相关材料,对辖区内开展减抗行动的养殖场逐项开展现场评分和成效评价。州农业农村局对上报的减抗达标养殖场进行了抽查评价。经评价,我州确定11家养殖场为全州2024年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达标养殖场(见附件),现予公布。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达标养殖场后续监督管理,组织达标养殖场继续做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相关工作,加强减抗 替抗技术推广和宣传,对达标养殖场加大政策和资金项目支持力 度;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带动辖区内其他养殖场(户)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达标养殖场实施动态管理,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上报并撤销达标养殖场称号。
附件 全州2024年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达标养殖场名单.docx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