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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印发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建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2-20 02:15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建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凉山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落地,加强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建房)专项整治,按照州安办要求,凉山州农业农村局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了凉山州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建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了整治目标:通过三年行动,持续规范养殖渔船和渔业辅助船管理,全面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和退捕任务;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源头管理,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强化农村沼气建设施工、使用等环节安全防控;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从根本上促进农村重点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起数持续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明确了主要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四是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五是加强农村安全源头管理。六是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规定了时间安排:20204月至2022年底,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最后,从组织领导、工作督导、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