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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来源:凉山州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发布日期:2022-03-03 09:00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全州农业农村部门多措并举、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七五法治宣传各项目标任务,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1年至2025年,将是我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凉山的关键时期,农业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尤为重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川农发〔2021144号)精神,切实加大全州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凉山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部署,按照州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以及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服务十四五时期凉山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构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着力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能力,为全面推动凉山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全州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制度体系、实施体系、责任体系、保障体系、评价体系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依法助推乡村振兴不断走新走实,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乡村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逐渐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现在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具体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和工作导向,坚持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因地制宜、沉下基层,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

——坚持分类实施。以问题为导向,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针对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把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普法重点,确定内容和方式,分层分类实施,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好地服务乡村治理、乡村建设。

——坚持普治融合。将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将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化推进,将普法融入依法治农、依法兴农全过程,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筑牢乡村振兴法治基石。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农业农村干部培训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充分发挥农业农村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

广泛开展宪法和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活动,聚焦法律的核心要义和重点方面,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广泛宣传民法典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突出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有关党内法规。

将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重点法规作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列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推动干部群众深入理解立法背景、基本原则和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辅导解读、知识竞赛等活动,带动基层群众广泛学,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有效引导、促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突出学习宣传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法律法规。

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反食品浪费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树牢粮食安全意识。围绕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大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畜牧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安全生产法和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法律法规,为规范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和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强化农业保护发展,大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科技教育、农业金融保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法律法规,为促进农业质量效益提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党组织提升等法律法规,不断筑牢乡村社会稳定基础。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宣传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村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人才振兴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律体系,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围绕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强化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的法治底线,有效调动农民群众依法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重点对象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落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对照《关于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工作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的意见》(川农领办〔202164号),落实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和党内法规。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定期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局务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二)提高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工作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的意见》(川农领办〔202164号)要求,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突出涉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制观念。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或现场旁听庭审不少于1次,把法治素养、依法履职和学法考试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

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和以案释法活动,鼓励执法人员撰写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四)引导农民群众形成人人学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激发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自觉性。聚焦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和农业特色产品推介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庙会、各类集市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农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培养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治思维。

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利用法治教育基地,加强对各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提高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

在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过程中,注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向社会进行专业解读和广泛宣传。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诉讼参与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把普法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二)把普法融入日常服务管理。

在办公场所或者行业网站主动公开与本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在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推行说理式普法,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强以案普法和示范引领。

大力宣传农业行政执法、行业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典型案例,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针对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法律问题,编写普法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注重培育、选树、宣传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积极争创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年度法治人物,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征集评选活动和表彰大会,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法治文化培育宣传方式。

积极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加大利用电视、广告、网站、新闻发布会、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

(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一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按照《四川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川农发〔2021136号)的要求,组织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培训,探索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学法用法模式,构建推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工作机制。到2025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每个行政村。二是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活动。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重点,组织特色主题普法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三是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及涉农法律法规,推动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农民群众,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法律的情感认同和守法用法意识。四是发布三农领域法治案例。积极参与四川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每年征集发布一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安全、农业执法和农村学法用法等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治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五是讲述农村学法用法故事。鼓励采用快板、相声、小品、戏剧、演讲等各种形式,讲述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评选优秀故事、编印故事汇编、推广故事短视频,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六是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长廊、农家书屋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适宜学法普法场所,以及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等农业农村法律网络培训平台,建好一批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学法用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举措,明确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积极构建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普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测评。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强化检查评估结果运用。

(三)强化协调联动。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强单位内的协作配合,形成法治机构与业务机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要加强省州县农业农村部门间的上下联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衔接,构建普法合作机制。要加强普法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行业管理队伍、矛盾纠纷调处队伍的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注重普法骨干培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建强普法队伍。

(四)落实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把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搭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平台,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对普法经费投入支出的监督管理,最大程度发挥资金效益。

(五)按质按序推进。

全州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制定本地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开展相关工作。2022年至202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规划全面落到实处。2024年上半年前,省、州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评估。2025年下半年,省、州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按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和总结,遇到和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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