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农村户用沼气和新村集中供气项目州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来源:凉山州农业农村局计划投资财务科
发布日期:2026-03-1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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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农村户用沼气和新村集中供气项目州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凉财农〔2026〕11号
宁南县、冕宁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106号)和《关于继续执行(凉府阅〔2007〕14号文件加快我州农村能源建设的会议纪要)》的要求,现下达你县2026年省级农村户用沼气和新村集中供气项目州级配套资金如数万元(详见附件),请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要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3号、凉财农〔2023〕12号转发)规定,及时分解下达预算,规范资金使用。
二、加强资金监管。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加快组织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强化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作为以后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
2026年省级农村户用沼气和新村集中供气项目州级配套资金安排情况及绩效目标表.xlsx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农村户用沼气和新村集中供气项目州级配套资金的通知.pdf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