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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官方兽医管理 严格检疫制度执行

来源: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6-04-24 14:43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官方兽医管理,严格检疫制度执行,按照《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凉山州公安局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州生猪检疫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凉农函〔2026〕24号)和《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官方兽医履职明察暗访的通知》(川动监〔2026〕10号)工作要求,2026年4月17日-18日州局检查组以“明察与暗访(以暗访为主)、常态与突击、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盐源县官方兽医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2026年4月17日-18日,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调研交流等方式,分别对盐源县盐井街道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和盐源县利民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屠宰检疫申报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官方兽医在岗情况,出证账号是否专人专用、有无借用或盗用行为,检疫申报信息审核是否到位,牲畜耳标、照片等系统录入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规定受理受理检疫申报,是否严格查验养殖档案及委托申报材料,是否严格查验畜禽标识和运输车辆信息,是否按照产地(屠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实施检疫,宰前检查与同步检疫是否规范,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是否按规定加施检疫标志,是否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入场查验制度,检疫结果处置是否规范,发现异常是否按规定处理并报告,是否填写检疫记录,检疫证明是否由官方兽医本人出具,现场照片是否真实规范上传,是否存在“隔山出证”、未经检疫出证,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吃拿卡要、弄虚作假、违规收费、消极懈怠履职、不负责任违纪违法行等内容;现场在四川智慧动监平台查找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填写《官方兽医履职明察暗访情况表》2份。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盐源县官方兽医在产地和屠宰检疫环节存在对检疫规程不熟悉、未按照规定记录每日屠宰检疫日志、屠宰场待宰圈有1头待宰生猪未佩戴耳标等情况;检查组现场对官方兽医进行批评教育,将问题移交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调查并限期整改。


检查组指出,盐源县要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规范官方兽医管理,严格检疫制度执行,筑牢依法履职、廉洁检疫的思想防线,督促指导官方兽医依法履职,不断提升法纪意识,塑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官方兽医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