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减少重大动物疫情造成的损失,保障我州养殖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四川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凉山州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修订了《凉山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348009144@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凉山州西昌市沿河路28号,凉山州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834-2232360)。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
附件:
1.凉山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凉山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改意见表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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